龙华新区各企业:
2013年9月1日起,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将正式开启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业务,原在宝安分局标准计量科办理的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及备案将可在龙华分局办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龙华分局受理范围:
除食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消防产品、保健品、医疗器械(II类和III类)、医疗产品、软件产品、食品添加剂、农药、卫生杀虫剂、液体肥料、特殊化妆品、饲料添加剂(配合饲料除外)等以外的其他产品。
申请材料: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2、标准批准发布文件;
3、企业产品标准纸质文本2份及电子文本;
4、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
5、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
6、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退进行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
7、已有备案登记证书的请提交证书。
二、企业产品有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或经省质监局备案的企业标准可以执行的,办理执行标准登记。
一般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
1、深圳市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申请表;
2、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项目检验报告原件一份;
3、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特区技术规范的文本一份;
4、已有证书的要提交证书原件。
三、相关表格下载网址:
打开网页www.szaic.gov.cn,点击网上办事->标准化->标准管理。
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龙华新区观澜大和路世纪广场旁市场监管局大楼307室,联系电话23330397,23330395。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
2013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