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我局电子税务管理升级改造系统将于2011年11月6日在罗湖区地方税务局试运行,11月28日在全市上线运行。系统试运行上线后,发票业务有关办理事项将发生变化,现将变化事项告知如下: 1、发票领购、验(缴)销业务全城通办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纳税人可在我局下属任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发票领购及发票验(缴)销业务。 (1)已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手续; (2)无违法违规行为; (3)无需变更票种核定。
2、取消发票领购簿 税务机关不再向纳税人核发《发票领购簿》,纳税人办理所有发票业务均需向税务机关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并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在办税服务厅的自助终端上查询及打印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购、发票验(缴)销、库存发票信息、发票停(限)供和发票真伪信息。
3、改版《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领购、验销申请表》 纳税人办理发票领购及验(缴)销业务时需填写新版《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领购、验销申请表》,可登录我局网站 (http://www.szds.gov.cn/)下载或在各办税服务大厅领取。
4、取消定额发票正常填开验销业务的实物验销环节 纳税人在办理定额发票正常填开验销业务(发票缴销业务除外)时,只须填写新版《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领购、验销申请表》,无需向税务机关交验发票实物。
5、定额发票验销手续可网上办理 开通网报的纳税人,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理定额发票验销手续。
6、新增节假日申请领购下月发票服务 已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手续且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在春节、五一及国庆等节假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下月发票,以满足纳税人长假期间的用票需求。 纳税人如有疑问,可访问我局网站(http://www.szds.gov.cn/)或者拨打热线咨询电话12366咨询。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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