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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税收保障办法构建社会综合治税长效机制办法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添加时间:2013/11/18 12:04:07  发布员:wzxchina  点击:1745 次 关键词:税收保障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税源控管,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落实促进民生税收政策,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和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联合提请市政府发布了《深圳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该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由总则、信息共享与协作、信息提供与采集、委托征收、监督与责任和附则6个部分组成,共6章28条。该办法着眼于“三个一”,在机制、平台、监督等三个方面取得了突破。
    打造一个全社会综合治税的新机制。首次以制度的形式明确我市相关职能部门的协税护税责任、信息提供和委托代征义务,构建了一套“政府牵头、单位协作、信息共享、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推行,可逐渐提高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认识,打破税务机关唱“独角戏”的局面,形成政府各部门配合税收管理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市税收秩序和经济秩序的良性发展。
    搭建一个信息化资源交换的新平台。明确14个职能部门和单位信息提供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时间,并通过现有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与我市地税局和国税局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换。涉税信息的平台共享交换,打破了部门间的信息壁垒,避免部门间的数据不一致,对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实现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一个有效的保障监督的新体系。深圳市政府将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纳入电子监察范畴,对有关部门、单位交换与共享涉税信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税收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对提供涉税信息准确全面、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定期进行通报表彰。
    据悉,现行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虽然明确了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执行职务,但在税收征管实践中,缺乏具体操作层面的制度规范,尤其是缺乏有效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具体规定,导致基层税收征管工作中缺乏可靠的法律依据。为从根本上破解上述征管难题,解决税源不清、税基不明等问题,深圳地税局国税局联合提请深圳市政府出台了《深圳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
    该办法的出台,对整合社会资源、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可提高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共享和交换涉税信息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税源监控类信息,税务机关通过取得这类信息,完善第三方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风险指标建立的准确度和及时性,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税源管理新模式。另一类是税收优惠类信息,对落实失业人员、非营利性组织和医疗机构等各项民生税收优惠政策具有重要意义。税务机关通过从相关部门取得有关优惠资质信息,一方面可提高纳税人办理税收优惠的效率,系统直接比对优惠信息,即时享受税收优惠;另一方面可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下一步可向纳税人推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提醒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新闻来源:深圳地税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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