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网络经济的发展为公民个人创业就业提供了便捷、低进入成本的新途径。关注民生、促进就业、为个体实现网上创业就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政策支撑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实践“四个统一”要求的具体体现。按照切实关注民生、坚持不懈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原则,从有效确认经营主体真实身份和资格是实现网络交易、扩大网络交易必不可少要件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个人从事网络商品交易活动的现状和特点,《办法》将个人从事网络商品交易活动的市场准入分成两种情形进行管理:一是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二是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办法》的规定,为个体网上经营提供了市场准入制度上的法律支持,为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必将为促进就业、创业,促进规范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解答信息来源: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如有注册深圳电子商务秘书企业,请咨询本司,价格优惠! 深圳电子商务公司注册,无办公场所、零资金公司注册
现在就去注册深圳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