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流程:
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http://www.szscjg.gov.cn/ywgz/zcdjgl/qymc/200809/t20080908_33059_11134.htm
办理验资证明
办理验资证明的步骤为: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银行开具临时账户、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将投资款汇入该临时账户、找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一般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证明。
报贸工局审批;经营范围或者公司设立须经前置审批的,办理前置审批。
前置审批目录(网址:http://www.szscjg.gov.cn/wsbs/xxfw/qzsp/201003/t20100315_1498430.htm)
准备场地使用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的要求:股东或发起人、董事、监事、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可以以其租赁或者自有的房产作为公司住所使用;租赁房屋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原件1份)及场地使用声明(原件1份);股东等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 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及使用声明(原件1份)
准备组织机构人员的任命文件
任命董事、监事、经理的文件;任命法定代表人的文件。
到登记机关提交材料
(1)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http://www.szscjg.gov.cn/ywgz/zcdjgl/qymc/200809/t20080908_33059_11134.htm
(2)需递交设立登记材料有: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在本表内填写)
4、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5、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原件1份)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7、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8、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在本表内填写)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9、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监事及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10、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1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以下材料(1)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1份)
(2)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
(3)募集方式设立并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4)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原件1份)
12、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http://www.szscjg.gov.cn/ywgz/zcdjgl/qymc/200809/t20080908_33059_11134.htm
(2)需递交设立登记材料有: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在本表内填写)
4、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5、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原件1份)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7、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8、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在本表内填写)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9、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监事及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10、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1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1份)
(2)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
(3)募集方式设立并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4)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原件1份)
12、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领取证照
凭受理通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到登记机关缴纳注册登记费用、领取证照